为推进樟树市城区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相关要求,我市从年开始对城区多处老旧棚户区、“城中村”进行改造,主要包括鹿江街道椿潭城中村棚户区、淦阳街道封溪街棚户区、福城街道彭家、龚家城中村棚户区、张家山街道河西城中村棚户区。 此次改造中的涉及拆迁范围为鹿江街道椿潭城中村棚户区东至酒厂西路、药都南大道,南至共和西路、西至规划路、北至沿江北路,淦阳街道封溪街棚户区东至四特大道、南至四特大道、西至规划路、北至共和西路,福城街道彭家、龚家城中村棚户区东至杏佛路、南至盐城大道、西至规划路、北至鹿江路,张家山街道河西城中村棚户区东至仁和大道、西至油库路、南至沿江北路、北至浙赣铁路。其中改造涉及土地面积约为.6亩(国有土地50.8亩,集体土地.8亩),改造住宅约户,征收拆除住宅房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新建安置项目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将采用实物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在拆迁原址及附近地方拟新建玉景城、万嘉城、翰江府、云江府等安置小区14个,总用地面积约.33平方米(.65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住宅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平方米),将及时安置约户棚改安置户。 “城中村”改造总投资预估算为.91万元。其中本项目拟建安置小区总投资约.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5万元,其他费用.84万元(含土地取得费万元),预备费.19万元;拆迁补偿费.83万元;征收工作经费.20万元;建设期利息.00万元。此次项目运作形式为PPP模式,由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并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含设计或设计优化)、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同期满,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将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无偿移交给樟树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为确保“城中村”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此前已由樟树市人民政府成立PPP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日常办事机构,牵头对本项目PPP操作进行指导,并对PPP实施方案及合同文件进行联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局、拆迁办等。 来源:宜春自然资源局、樟树人民政府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zhangshuzx.com/zszx/909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