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小邦从市城管部门获悉以下信息,感觉樟树将迎来最严厉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管制! 关于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和黑的非法运营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为深入推进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改变车辆乱停乱放和黑的非法运营的现象,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维护城市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之规定,市创卫指挥部决定从7月1日起,由市创卫办牵头,城管、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配合,对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乱停乱放和黑的非法运营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区域规范停放,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绿化带。在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的混合交通路段,车辆必须紧靠路边单侧停车,并停泊在线内,严禁两侧停车、随意停车。 二、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人行道专门施划的停车位内,车头一律朝外,有序停放,严禁反向停放、乱停乱放。 三、所有经销机动车(含电动车,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设备)和非机动车的业主,必须在店内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场所经营,严禁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经营、展示、促销或停放。 四、严禁货车、拖车、工程车、吊装车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隔离带、绿化带和城区公共场地停放。 五、严禁流动贩卖物品车辆占道经营或停放。 六、严禁二轮摩托车,三轮、四轮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三轮车和面的车等从事非法运营。 七、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妨碍交通秩序,影响市容市貌的实施拖移并处罚。 八、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全力支持和配合,切实搞好车辆停放和车辆运营秩序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十、本通告自7月1日起实施。 樟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指挥部 年6月17日 各位赣邦的网友们,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请大家遵守政府的最新规定,一起创造一个干净、卫生、和谐、幸福的新樟树市! 有料你来报,爆料有奖! 联系赣小邦:zhangshu哪专治白癜风怎样治白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