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手术需多少钱 https://jbk.39.net/yiyuanfengcai/tsyl_bjzkbdfyy/ 新闻发布会会场 12月8日,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俊向参会新闻媒体介绍全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有关情况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秋有主持新闻发布会 检委会专职委员邹晓春通报全市检察机关 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副县级检察员、侦查监督处处长孙赵发通报 生态检察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会吸引了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出席,分别是:江西省广播电台、江西省电视台都市频道、中国江西新闻网、鹰潭日报、鹰潭电视台、今视网、今日头条。 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出席 媒体聚焦 记者听会记录 刘俊介绍,年8月以来,鹰潭市检察机关明确“一二三四”的生态检察工作思路,即打造一个“检察室+”的生态检察平台,建立内部联合联动和外部联络协作两类机制,积极开展“农生态”、“林生态”、“水生态”三个“小专项”监督活动,奋力朝着“监督有制、打击有力、修复有径、预防有效”的四个专项监督目标迈进,全市生态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环境友好的监督效果逐步彰显,形成了生态检察和队伍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障的喜人态势。 年8月至今年8月,鹰潭市检察机关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相关情况 以建设促进发展 建设融侦查办案、检察信息化和生态检察于一体龙虎山检察室和办案中心,建成了派驻金屯“林生态”、锦江“农生态”、平定“水生态”检察室暨青年检察官实训基地、法制教育基地。 以机制凝聚合力 制定出台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形成了上下联动、内部联合、外部联络的“三联”生态检察工作长效机制。对内,整合内部资源,建立了纵向的侦查、民行等检察一体化机制和横向的生态案件信息共享、线索快速移送、专人优先办理、案件会商通报四大机制;对外,开通了“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公安、法院、农业等八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四大机制,形成了社会共治共为的良好氛围。 以创新引领实践 探索建立“检察室+生态”的生态检察基地样式,即打造1个抓总统领的派驻龙虎山生态检察室,建设3个起辐射带动作用的“农生态”、“林生态”、“水生态”检察室,每个检察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检察工作站和检察联系点,并聘请检察联络员名,形成了“一室多站N点”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构筑了“室—站—点—员”的纵向生态保护“链条”,实现了生态检察工作全覆盖。探索建立了“一案三查一跟进”的生态检察办案方式,对生态案件,一查刑事犯罪,二查背后职务犯罪,三查附带民事诉讼,预防工作同步跟进;探索建立“预防邮路+生态检察”的预防形式,充分利用邮政网点优势,建立“生态信访绿色通道”,形成了“检察主导、邮政跟进、社会共享、百姓互动”的生态检察预防宣传格局。 以监督彰显作为 将生态检察工作成效体现在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上来。批准逮捕生态领域刑事案件8件11人,提起公诉41件45人;开展小专项活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36件50人(包括要案3件3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4件1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8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刑事案件发案数呈下降态势;开展专项预防,确保10多亿元的生态领域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有效推进了生态领域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大力践行恢复性司法机制,通过补植复绿、缴纳专项整治资金等方式积极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改变过去“人关进牢房,山依旧荒芜”的现象。 在去年专项监督活动的基础上,鹰潭市检察机关根据省检察院的部署,再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巩固和扩展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成果。截止目前,“生态检察深化年”主要进行了以下几项工作: 明确了升级版的工作思路 在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取得的成绩基础上,明确了“生态检察深化年”的工作思路:“围绕一个目标、夯实两大基础、推进‘三化同步’、实现‘四有’效果”。“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打造生态检察工作“鹰潭样板”、实现生态友好的目标;“夯实两大基础”即大力夯实生态检察工作的基础平台和制度机制两大基础;“推进‘三化’同步”即按照“专业化、规范化、长效化”要求,深入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实现‘四有’效果”即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检察职能作用,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努力实现生态检察工作“打击有力、监督有制、预防有效、修复有径”的成效。 组建专业化生态检察团队 组建生态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生态检察专业化宣讲团队和生态检察专业化咨询团队。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从各业务口挑选50人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挑选29人组成专业化宣讲团队,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聘请6人组成专业化咨询团队,已出台《宣讲团队管理办理》《咨询团队管理办法》,努力以专业化力量、规范化的管理为生态检察工作奠定坚实队伍基础。 部署了强化版的工作举措 深入开展五项重点工作:第一是规划建设好对生态检察工作起基础平台作用的龙虎山生态检察办案中心。目前,龙虎山生态检察办案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封顶,正在按照注重“信息化支撑、营造文化气息、打造特色亮点、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装修;第二是建立健全检校共建和“两法”衔接两大机制。目前,我们已经和相关科研机构达成初步意向,检察主导、科研支持的生态检察研究格局正在形成;在行政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鹰潭市检察院已经和6家行政执法机关签署“两法”衔接协议,信息平台搭建工作稳步推进。第三是开展生态检察调研百日行、生态检察宣传百日行、生态案件办理百日行三个“百日行”活动,立足理论研究、司法办案、舆论宣传深化生态检察工作。第四是依托“农林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面向干部、面向干警、面向群众、面向学生四大专题系列生态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形成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共识。第五是积极推进生态检察展示基地、生态检察文化体验基地、生态检察践行基地、生态检察连心基地、生态检察爱心基地五大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检察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 着力查办了一批生态案件 今年8月份以来,批准逮捕生态领域刑事案件2件3人,提起公诉11件12人;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件3人。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件。加大预防教育力度,发出检察建议24份,均得到采纳。撰写预防职务犯罪调查报告5篇。3篇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当地党政机关主要领导批示,到其中一篇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年度报告”。 生态检察典型案例 案例1:邱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年11月14日,贵溪市泗沥镇东洪村三塘邱家组决定将该村公路硬化,由邱某负责修路。为解决修路资金,邱某及该村小组组长邱某平与李某达成协议,由李某出资4万元资助村里修路,村小组将该村“上边”山场一块林地让其建房,之后,李某委托邱某帮忙办理房屋地基事宜。接受委托后,邱某为清理地基、修路,以元价格买下该“上边”山场林木所有权。年3月26日,邱某雇请了郑某砍伐山场的杂木及6株香樟树。年3月,贵溪市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在下乡走访过程中接到群众反映贵溪市泗沥镇村民邱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雇佣他人擅自采伐樟树。得知该情况后,我科工作干警向相关领导汇报过后,迅速到贵溪市林业局了解相关情况。 邱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雇佣他人擅自采伐贵溪市泗沥镇东洪村三塘邱家村小组“上边山”山场樟树五株,其非法采伐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数量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贵溪市院于年3月30日向贵溪市林业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贵溪市林业局于年3月30日将该案移送至贵溪市森林公安局,贵溪市森林公安局于年4月3日对此案立案侦查。贵溪市森林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犯罪嫌疑人邱某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于年6月1日向贵溪市院移送审查起诉,贵溪市院公诉部门于年8月28日依法向贵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贵溪市人民法院于年9月24日判决被告人邱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此案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再到检察机关的批捕、起诉,最后到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这一诉讼过程在当地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提高了当地群众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认识,引导大家树立起环境保护意识从而推动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案例2:余江某养猪场涉嫌污染环境案 年2月,余江某养猪场将猪场二级氧化塘内的污水通过污泥泵非法排入仓底河,仓底河水流入白塔河,致使余江县自来水公司在白塔河的取水口受到污染,居民生活用水颜色异样并伴有臭味,导致县城自来水供应全部范围内中断取水6小时,中断供水11小时。经检测,取水口氨氮超标近6倍,排污口氨氮超标1.2倍。事后,养猪场受到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养猪场负责人文某被行政拘留15日而结案。 今年3月,鹰潭市院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该案线索,4月12日,将该案列为生态检察挂牌督办案件,市院侦监处要求余江县院依法全力做好该案的立案监督工作。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和沟通协调,5月9日,余江县院向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月11日,余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余江县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于10月13日以被告人文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针对该案中暴露出生猪养殖企业距离河流过近、猪场污水防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鹰潭市院依法向余江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余江县政府从继续加大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谋划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等方面及时回复了整改情况,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3:凝聚各方合力共治工业污染 今年3月,贵溪市检察院民行部门在工作中了解到滨江镇塑料粒子非法生产点在被关停后仍遗留大量废弃物,对该线索进行了调查。经查,发现该塑料粒子非法生产点在被贵溪市环保局责令关停后仍堆积大量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即直接排入水体,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严重,同时周边还有一些塑料粒子非法生产点,当地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表示如不再清理就将成为“塑料粒子产业园”。 为此,贵溪市检察院于今年4月初向贵溪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要求取缔滨江镇塑料粒子违法生产点,清理遗留下的固体废弃物。同时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加大对非法塑料粒子生产点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行为。 贵溪市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向贵溪市政府作了汇报。贵溪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面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工业废渣处置预算方案。4月12日组织环保局、公安局、滨江镇、水利局、城管局等单位对全市范围内塑料粒子非法生产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共取缔10家非法塑料粒子生产点,清理生产原料及废料约60吨,查封扣押生产设备2套。此后贵溪市环保局还进行了跟踪巡查。经过持续清理整治,非法塑料粒子生产得到有效遏制,净化和保护了周边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 点击阅读原文,继续了解鹰潭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zhangshuzx.com/zsfz/977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