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近年来,我市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你身边有没有出现类似非法集资的情形?有没有人打着高利息的招牌吸收资金?

日前,宜春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宜春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宜金发〔〕2号),公布对非法集资举报人的各类奖励措施。

根据细则,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2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3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

但如果有处非办、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参与非法集资案件并涉嫌犯罪的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已经受理或正在查处的非法集资违法案件,匿名举报,举报的内容与线索已经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或披露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等情形其中之一的则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同时,举报奖励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

2同一情况由两人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3

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集体领取,自行分配;

4举报奖励的主体:举报案件涉及两个(含两个)以上县(市、区)的,由市级奖励;举报案件涉及一个县(市、区)范围内的,由涉及县(市、区)奖励;5同一举报人在不同部门举报同一非法集资案件的,不予重复奖励。

举报内容查证属于非法集资,且公安部门决定立案侦查的,按照立案金额标准划分三个级别给予举报人奖励:

1一级:立案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元人民币奖励;2二级:立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人民币奖励;3三级:立案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2万元人民币奖励。

此外,经举报人同意,公安部门可以商请举报人进一步协助查证、提供线索,并视线索对案件侦破的作用,在该案件司法判决后,给予举报人进一步奖励。举报人协助公安部门查处非法集资案件的,按下列标准奖励:

1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举报线索起直接作用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起重要帮助作用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起辅助参考作用的,奖励元人民币。2

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举报线索起直接作用的,奖励3万元人民币;起重要帮助作用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起辅助参考作用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3

涉案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举报线索起直接作用的,奖励4万元人民币;起重要帮助作用,奖励3万元人民币;起辅助参考作用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4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方式

1、江西省非法集资行为监督举报。

2、宜春市非法集资行为监督举报-。

3、樟树市非法集资行为监督举报

市政府金融办:-

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来自:樟树发布

觉得本文不错,







































有治好白癜风的吗
早期白癜风多久能治好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zhangshuzx.com/zslt/5117.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