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樟树四特大桥实施限高通行管制的

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樟树四特大桥交通安全管理,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年9月25日起,对四特大桥实施限高通行管制:

(1)每日6:00至20:30,双向限高5米;

(2)每日20:30至次日6:00,双向限高2.8米;

(3)除消防、公安、部队和执行抢险、救援等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超过规定高度的车辆和设备禁止通行,进出樟树城区请绕行药都大桥;

(4)交警、大桥管理处等单位今后将视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同时,继续对四特大桥实施24小时货车禁行交通管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重型车辆在四特大桥通行,违者将实行电警抓拍处罚。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自觉遵守,选择合理线路绕行。

特此通告!

樟树赣江大桥管理处樟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9月16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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