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法律评论、知识产权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中国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发布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国食品安全典型十大案例()》。 案例一:王某甲等生产、销售“毒豆芽” 基本案情 年9月至年1月,王某甲伙同郝某某、王某乙,在西宁市城北区某粮油店内使用购进的AB粉及无根豆芽剂,加工有毒、有害“毒豆芽”,并以盈利为目的销售“毒豆芽”。年1月2日,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区分局从3人经营的豆芽作坊内查获价值元的豆芽斤、半成品绿豆芽斤,无根豆芽剂支、AB粉4包。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鉴定,查获的豆芽中的6-苄基腺嘌呤含量为2.6ug/kg。 审判结果 3名被告王某甲、郝某某王某乙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扣押物证无根豆芽剂支、AB粉4包,没收销毁。 原审被告人王某甲、郝某某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维持一审法院分别对王某甲、郝某某和王某乙的定罪及附加刑部分的判决,及对扣押的物证无根豆芽剂支、AB粉4包,没收销毁。但鉴于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被较早查处,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其3人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二审期间足额缴纳罚金,对3人的有期徒刑部分的刑罚作出了分别予以从轻处罚的判决。 案例二:汉丽轩烤肉店剩菜流回餐桌 基本案情 年7月28日,《新京报》记者接到汉丽轩烤肉昌平店原店员的举报,记者应聘进店暗访,发现其存在剩菜回收、重复利用、发臭食物重新加工、后厨卫生差等情况。经报道后,此事引起社会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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