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些人犯了事以为躲起来就没事了 事实真是这样吗 近日,外地网上逃犯丁某某自以为风头已过便来到泾县收集古钱币,没想到刚入住宾馆就被泾县特巡警大队蜀黍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因涉嫌盗窃,于年4月被池州警方上网追逃。 8月8日,泾县特巡警大队民警成功将涉嫌开设赌场被芜湖警方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黄某自称,来泾县是为了赴好友喜宴,本想悄悄过来,等晚上喝完喜酒就离开。不成想喜酒还没来得及的喝就被抓住了。得,酒是就别喝了,来和蜀黍聊聊吧。 警方提醒 躲逃无期,投案有盼。 7月24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年7月23日至年10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属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与其背井离乡,亡命天涯, 不如投案自首,认罪伏法。 公安部门会在网上发布通缉的逃犯信息,如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通缉犯或形迹可疑人士时,应该怎么做呢? 1.保持自身清醒、镇定。 2.不要惊动可疑分子。 3.尽可能多的记清可疑分子的相关线索(衣着,面部特征长短发、是否染发、身高、所在地域等)。 4.拨打报警电话或在公安部相关媒体渠道留言,说明可疑分子的相关信息(特征、线索、发现地区等)。 最重要的 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文章来源:泾县特巡警大队 新闻 广告合作: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市民心声”投诉,曝光身边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zhangshuzx.com/zslt/962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