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国家建设用地条例》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关于第二个问题即两原告是否享有与周正村五组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权问题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故土地被征收后,失去土地的是该集体经济组樟树市属于哪个市织,而不是原承包经营户个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原、被告双方本次争议的补偿款是征收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补偿对象是被告周正村五组,被告周正村五组有权决定将一定数额的补偿款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周正村五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本案两原告在本次土地征收时,虽户籍在被告周正村五组,但已长期未在该组居住生活,不具有被告周正村五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农村土地是农村子孙后代生存之根本,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樟树市观上镇邮编功能,土地征收补偿是一种以子孙后代生存为代价的特殊补偿综上,本院认为两原告无权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即被告周正村五组获得土地补偿费,对于两原告主张要求按照周正村五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等标准向其支付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北京白癜风哪里看好北京治疗白癜风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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