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同城从樟树有关部门了解到,年3月26日樟树在滨江新民大道南侧、民德路北侧将出让一块土地用地。 土地信息如下: (四)出让面积:.6平方米;(五)土地权属来源批复文件:赣自然资征〔〕号、赣自然资征〔〕号;(六)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BA;(七)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八)规划容积率:2.1≤FAR≤2.27;(九)规划建筑密度:D≤17%;(十)绿地率:GAR≥30%;(十一)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十三)投资强度:单位用地面积不低于万元/亩;(十四)交地时间:成交后三个月;(十五)动工时间:交地后三个月;(十六)竣工时间:动工后两年; 1、《规划条件通知书》即为该地块的《规划条件》;2、该地块为房地产开发用地,参与竞买者须为国内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能参与竞买;3、本地块临四特南大道一侧约18.6亩范围内须建设商务办公楼,不得建设商业公寓,办公楼计容总建筑面积不低于00㎡,且须竞得人自持,不得对外销售;4、本地块商品房销售价格及物价局备案单价最高不得超过元/平方米(须达到商品房交房毛坯房标准),不得销售精装房,车位销售单价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个,柴草间、车库销售单价最高不得超过6元/平方米;5、在首次购房合同中注明所售房屋自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两年之内不得转让。 该土地毛坯限价元/平方米,车位限价8万,车库限价6元/平方米。且开发商需要建设面积不低于00m2的办公楼,并不得外售。 地块位置如图: 卫星位置如图: 更多樟树最新房产信息 免费发布、查看房源或求购信息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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