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的通知》要求,樟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制定了《关于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工作方案》,并结合上级交管部门工作指示,确定了13种应当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年春运开始执行。 樟树交警大队将严格公开公示程序、规范公开公示流程,大队已将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交通违法处罚流程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相关信息,对符合公开公示范围的行政处罚决定,办案民警会在处罚决定中告知当事人。 邹某某饮酒驾驶案 现樟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邹某某饮酒驾驶案向社会公示如下: 邹某某饮酒驾驶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二、案件名称:邹某某饮酒驾车案。 三、处罚类别(行政拘留、罚款等):罚款。 四、处罚事由(违法时间、地点、事实):年2月20日14时I9分许,邹某某驾驶赣C8P4**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张经线0公里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交警当场查获。 五、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1项。 六、被处罚人姓名:邹某某。 七、车辆号牌种类:普通摩托车。 八、号牌号码:赣C8P4**。 九、处罚结果:罚款1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降级。 十、计分:12分。 十一、被处罚车辆所属企业名称:雷某某(车主)。 十二、法人姓名:无。 十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无。 十四、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名称:樟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张家山交警中队。 十五、日期及所在地行政区划:年2月20日,江西省樟树市张家山街道。 除了酒驾之外 还有哪些交通违法行为 今后会被公开公示呢 往下看 13类应当被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当事人、法人 (一)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 (二)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 (四)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五)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六)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七)驾驶营运机动车行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八)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九)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 (十)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十一)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 (十二)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 (十三)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开车和骑车的樟树人注意啦! 以后要是有以上13种交通违法行为 你可就要"出名"啦! ▍内容来源:樟树交警 ▍图文编辑:中国樟树(小编有什么土方治白癜风哪家白癜风治疗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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