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综合 (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好消息! 5月12日-6月12日购买新车了的朋友们, 樟树购车补贴政策来啦! 每辆新车补贴元! 详情请往下看 ?????? 樟树市引导汽车消费升级补贴办法 为贯彻落实好宜春市政府出台的《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15号)、宜春市商务局《关于落实好新购车补贴工作的通知》(宜商字﹝﹞5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拉动我市汽车消费增长,促进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特制定本办法。一、补贴时间、对象和标准1.补贴时间:在年5月12日—年6月12日期间购买的新车(以购买汽车发票时间为准)。2.补贴对象:在樟树市范围内购买新车,并在樟树市本地缴税、上宜春牌照(含乘用车和商用车)且车主为自然人的消费者。3.补贴标准:购买1辆新车补贴元人民币。二、申报补贴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樟树市引导汽车消费升级补贴资金申报表》。2.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明、新车购买发票、车辆购置税缴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汽车交强险及与车主同名的银行卡复印件。三、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遵循以下程序1.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递交给所购车汽车销售公司;2.全市各汽车销售公司负责将在其公司购买新车且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材料向樟树市商务局递交申报材料并填写《樟树市新购汽车补贴信息登记表》(自发文之日起20天内,逾期将不受理);3.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公示;4.公示无意见后商务局及财政局将资金拨付给各申报主体。五、其他要求和说明1.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否则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贴资金,并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所有申报资料必须齐全,车主本人不在樟树市的,可以委托代理人申报,委托代理人申报时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樟树市商务局、樟树市财政局。樟树市商务局陈安波附件一:《樟树市引导汽车消费升级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二:《樟树市新购汽车补贴信息登记表》樟树市商务局樟树市财政局年9月21日扫描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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